日前,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公開通報了2021年肥料登記產品質量抽查工作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為加強我省肥料登記產品的事后監管,進一步規范我省肥料市場,提升肥料產品質量,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肥料登記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2021年肥料登記產品質量抽查工作,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樣情況
本次抽查主要在我省肥料生產及流通量較大的湛江、茂名、陽江、江門、惠州、廣州等6市的肥料零售門店或批發倉庫中,對已納入農業農村部肥料登記管理范疇的肥料產品進行抽查檢測,共抽查了6市30家肥料門市或批發倉庫,抽取了82批次肥料產品。其中,復混(合)肥料(含摻混肥料)61批次、有機肥料12批次、有機-無機復混肥料2批次、水溶肥料7批次。
二、抽檢結果
本次抽查嚴格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抽樣、檢驗和判定,主要依據的標準有:GB 15063 /T-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 21633/T-2008《摻混肥料(BB肥)》、NY 525-2012《有機肥料》、GB/T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NY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國家和行業標準。
經檢測,本次抽查的82批次肥料產品中,合格產品78批次,不合格產品4批次(詳見附件《肥料抽查質量不合格產品名單》),抽檢合格率為95.1%。其中,復混(合)肥料(含摻混肥料)合格率為95.1%,有機肥料合格率為100%,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合格率為100%,水溶肥料合格率為85.7%。
三、整改要求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在肥料質量監督管理中,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業農村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抽查質量不合格的肥料產品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實到位,遏制肥料生產經營中制假售假行為,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請江門、陽江市農業農村局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將本次抽查的轄區內檢測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經銷單位的查處情況及結果報送我廳。
附件:肥料抽查質量不合格產品名單